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:
录取批次分为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两个批次,均设有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。
平行志愿设置A、B、C三个志愿,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,该志愿在本次报名时同步填报;征求志愿设置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,该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另行及时填报。
报考注意事项:
1.考生须认真查阅报名简章、招生计划等规定,如实录入本人的报考信息,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确认有误而对考试、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2.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报考类别,不可多选。同一报考类别的每个批次中,考生可填报各自不同的三个院校及其相应的一个专业,也可以填报一个院校三个不同的专业。
3.考生网上填报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后,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考信息方可生效。
4.考生填报志愿时,须遵守本科接收院校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,若专科专业不在本科专业招生范围内,则不能填报该本科专业志愿。部分本科院校还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课(或专业基础课)成绩提出要求,考生在网报和文字确认时,务必要填写相关课程成绩。
5.网上报名系统凭登录密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,请考生妥善保护好本人的密码和身份证号码,如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,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6.考生需要开通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,用于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。